■发展新质生产力 高校大有可为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的“关口”,也是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9.4万件,科研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9万件,合计占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1/4。2022年,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向中小企业转让、许可专利达2.9万次,比2020年增长60.2%。可见,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呈现加速发展趋势。
然而,当前对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新时代要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然存在转化率不高、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力度不够、转化价值不显著等掣肘问题。具体来看:
体制机制仍存在束缚。一些高校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和绩效工资管理规定、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和兼职取酬规定、科研人员获取成果转化收益和持股规定等政策执行存在偏差,确权机制尚不明确、产业链条尚未理顺,高校源头创新重大潜力还未充分释放。
服务能力存在制约瓶颈。一些高校缺乏独立成果转化专业服务队伍、专业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升。
评价体系有待完善。一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存在有而不优、多而不精、全而不专等现象。不少高校仍然侧重论文发表和纵向科研项目,导致科技成果出现“重学术、轻转化”的倾向,企业对科技成果“接不住、用不了”。
市场需求导向不强。一些高校的高质量成果产出能力不强,“不连天线、不接地气、高枝青果”,不能直接适用于产业领域,转化效率和质量低于其潜力与预期。
当前,作为国家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高校必须加快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瓶颈,进一步提升转化效能,切实肩负起推动重大科研成果转变为先进生产力的使命任务。
完善体制机制,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一是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新模式,让学校与科研人员成为科技成果转让的一致行动人,以技术转让方式让渡学校留存的所有权份额,让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并可自主转化。二是健全科技创新岗位设置和选人用人办法,鼓励支持高校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三是以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为切入点,在预算科目设置、报销额度控制、报销流程管理等环节进行改革创新,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权和科研决定权。
搭建转化平台,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一是支持高校通过联合企业设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或通过自建技术转移公司等方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集科研成果评估、技术交易、项目对接、展示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校综合性服务平台,为产学研用四方提供“一站式”体验和“一条龙”服务。三是积极推行“专利许可+技术服务”模式,配套开展相关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让企业既能买得起技术,又能接得住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效益水平。四是鼓励高校定期举办技术成果发布会、项目对接会,加速科技成果从“0”到“1”的技术性突破,进而实现从“1”到“N”的产业化应用。
完善考核评价,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考核机制,做到制度完善、流程清晰、激励到位,充分激发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科学区分基础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确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提高科技成果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拓宽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审通道,推广职务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破解评价中存在的“五唯”问题,在项目评审验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环节降低学术论文发表和纵向项目要求的指标权重。
面向市场需求,推动产学研用对接合作。一是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瞄准产业升级方向,突出高校特色,做强优势专业,坚持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与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更好地实现新质生产力产业化。二是通过“揭榜挂帅”助力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坚持企业主体、高校赋智、需求牵引、供需对接,注重精准凝练供需,打破技术供需壁垒,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三是强化金融精准滴灌,构建高校科技成果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实现资本、市场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魏庆平(作者单位系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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