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高校博士后制度 筑牢人才强国根基
2022-10-24 光明日报

  作者:周详《光明日报》( 2022年10月24日 14版)

  1985年,我国博士后制度正式建立。伴随着我国整体科研水平的不断进步、高教体制改革的日益完善,博士后制度已经成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领域发展的基础制度之一,并助力本土化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培养,极大满足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自主发展带来的人才需求,探索出一条颇具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之路。

  当前,世界范围内的科技和人才竞争已经激烈化、白热化、常态化,国家间的博弈聚焦于人才,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我国博士后制度建设,有利于“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等重大战略实施,推动我国人才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筑牢人才强国根基。

  高校交叉学科发展和复合型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如果说在设立之初,博士后制度是直面科研条件和人才培养资源不足的现实环境,集中统筹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力量和优势资源,多出成果、快出成果。那现行博士后制度则建立在完善和成熟的学科人才培养基础之上,已经成为高校交叉学科发展和复合型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首先,博士后制度发端于普通高等学校传统人事管理体系的突破,为高水平研究人员加入高校教学科研团队提供了灵活可行的途径。由于具有不占用设站单位人事编制,由国家和单位提供一定的生活、科研费用,同时在工资待遇、住房条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的优势,博士后制度“人才特区”的性质较为明显,形成了明显的聚集效应。各研究型大学充分利用博士后制度的特殊政策优势,吸引更多优秀归国人员、青年研究者,让他们尽快适应并融入本土化的前沿研究实践,缩短了国际化人才以及理论型人才的落地时间,发挥着缓冲器、加速器和校验器的作用,成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

  其次,高校博士后制度直面研究型大学的科研属性,是有组织科研的重要表现形式,有利于提升大学的竞争力,在科学研究领域形成关键突破。有组织科研的核心在于重构科研组织生态,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结构化的优势,聚焦前沿、目标明确、方法成熟、体系完善,能够与“双一流”建设中的优势学科进行有机结合,在总体科研布局中快速筛选人才、组建团队,服务于各大高校中长期规划,成为高校有组织科研的生力军。在我国研究型大学中,大量高水平博士后研究人员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战略、大国重器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在重大科研攻坚上贡献智慧,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重量级前沿科研项目都由高水平博士后研究人员领衔主持,产生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成果。

  最后,高校博士后制度还起到了平衡高等教育资源和提升地方科研水平的作用。由于我国整体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对优秀科研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大,很多高水平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进一步接受严格的科研与教学训练之后,在各地方高校或科研院所都承担着重要的工作。通过补充优质师资、强化科研队伍,有效提升了地方高校的高水平建设质量和区域创新能力,形成了高端人才培养的良性外溢效应,客观上改良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生态。

  高校博士后管理制度的发展创新面临着现实需求

  目前高校中传统博士后培养主要呈现如下几种样态:一是作为高校师资储备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纳入编制管理或者出站后符合相关条件纳入编制,成为高校教师;二是非师资的全日制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完成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任务提升专业技能,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准备;三是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待遇由原单位发放,作为提升师资教学科研能力的手段。这几种模式培养的重点并不相同,各具特色,适应了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不同面向,与现代大学的功能紧密结合。

  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袭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向工业领域全面嵌入,科研与产业间界限变得不再清晰,传统的产业分类体系已经不能适应高速变革的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成为新技术革命的根本要求,对高水平人才培养的要求也进一步提升。在迎接新一轮技术革命挑战的背景下,高校博士后群体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日趋明显,其管理制度的发展创新也面临着现实的客观需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博士后制度的持续成熟,高校开始着力于向企业输出博士后或与企业联合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这发挥了高校社会服务的职能,形成了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共同参与的选人育人格局,实现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有机协同,为产业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科研队伍,加速推动了全链条的科研创新和技术革新。

  处理好高校博士后制度创新与现代大学功能实现间的关系

  当前,我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已经成长为科技与教育发展的重要一极,其主要任务是将学科发展前沿、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教学活动有机整合以支撑人才培养,并通过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助力科学研究的持续发展。做好新时代高校博士后工作,需要聚焦青年人才成长,正确处理好博士后制度创新与现代大学功能实现之间的关系。

  一是要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升高校博士后队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是博士后制度的使命所在、价值所向。高校在博士后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全过程坚持党管人才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德树人,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重大科技和工程项目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同时坚持一票否决制,将高校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高等教育领域的优质师资储备来抓,着重提高博士后队伍的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素质。

  二是要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断探索高校博士后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设立伊始,我国博士后制度就服务于国家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当前,高校博士后制度改革创新更要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立足“两个大局”,坚持“四个面向”,勇攀科技高峰,探索实施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博士后人员独立参与重大基础前沿问题研究,增强高校博士后队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勇闯科技“无人区”的勇气,实现由科研活动参与者向科技创新组织领导者的根本性转变。

  三是要畅通体制机制,不断提升高校博士后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的体系化建设,充分下放博士后招聘录用的自主权,鼓励高水平高校将博士后管理与“双一流”建设任务紧密结合,通过国家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等,加速高水平博士后制度与高校现有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拓展博士后制度作为人事制度的基础性以及作为科研和人才培养制度的灵活性。同时,通过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等措施有效增强高校博士后群体的归属感和稳定性,提升以博士后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有组织科研治理能力,形成专职科研队伍、博士后人员与兼职科研人员交叉合作、灵活高效的有组织科研治理体系。

  四是要加强跨学校、跨企业的协同合作,有效发挥高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教融合”的带动作用。高校要积极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团队优势和博士后制度“科教融合”的本质属性,将科学研究与产业需求有机结合,向产业输出高层次科研人才,带动产业科研队伍的成长成熟,形成校企一体化育人模式,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

  博士后制度作为我国人才培养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科研创新制度相融合的“特区”,在高等教育领域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独立探索之路,成为人才培养制度和有组织科研制度的重要试验田,符合中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发展的现实国情,也将在服务构建世界主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重要征程中进一步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周详,系中国人民大学评价研究中心研究员,教育学院副教授)

  来源: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2-10/24/nw.D110000gmrb_20221024_3-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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