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同一学科领域的专家参加评议不能叫做同行评议
2021-12-19 李志民

  科技评价“破四唯”的顶层文件颁发已经三年多了,不少大学和研究机构等部门仍在观望,“破四唯”行动进展缓慢,或者说破“四唯”进入攻坚阶段。2018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三评中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为了落实中央精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发出通知,将联手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四唯”的核心是唯论文,因为现在的高层次学历、职称和奖项也基本上靠论文来支撑。可以看出,“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最根本的是建立同行评制度。
  同行评议是科技评价中应用最广泛的评价方法,尤其是对用定量方法难以测度的科研活动的价值评估,具有的较高的可信度。主要是依靠科学家群体对同一学科领域,采用同一种评价标准,共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事项进行各自独立的价值评议过程。一定要记住,不属于同一学科领域的专家参加评议不能叫做同行评议。
  要把学术评价的权力赋予同行认可的合格评议者,防止“赢者通吃”的弊端,为了所谓的权威性,盲目请所谓的权威;有效防范和查处评议专家滥用学术权力的不端行为;提高评审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专家公示制度,防止个人不当利益的影响和干扰;规范化的评议规则和异议处理程序;建立健全评审专家的科学诚信考核机制,将缺乏科学诚信的人剔除等。
  学者在参加同行学术评议评审活动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谨客观,公正公平;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占他人的成果,尊重同行对自己评审意见的质疑,以科学的态度回答同行提出的学术问题;发扬学术民主,开诚布公,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杜绝学术腐败。以科学精神评议评审学术问题,不掺杂情感和好恶。
  大力推进国际同行评议,尤其对国家重要且非保密研究领域或学科及重大项目的评价要有国外专家参与。建立完善科技评审专家库,增加外国专家比例和研究开发一线中青年评审专家的比例。
  完善评审意见的反馈机制、评价申诉制度以及重大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实行专家组定期轮换制度,不能把真正的同行专家排除在外。完善评审专家信誉制度,重大项目的评审应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评审专家名单应分级分类向社会公开,增强评审专家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也便于同行专家监督其评审意见的公正性。
  应重点关注学科前沿、交叉学科类"非共识"项目,可以实行前期评价和后期评估相结合,允许科学研究尝试和失败,允许调整方向等,促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鼓励原始性创新活动。
  同行评议是学术共同体内成员之间的义务和权力,同行评议的目的不是要证明评议人精于鉴别错误的能力,也不证明评议人比被评议人更权威。评议人有鉴别和提供建设性意见并帮助被评议人解决科研工作中的缺点的责任。评议人应当尊重被评议人的学术自主权力,评审意见应该遵守学术规范并经得住同行公众再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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