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024-01-29 科技日报

  ◎陈 健  陈 志

  近期在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选择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点领域进行部署,是加快科技创新并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载体。

  自2008年实施重大专项以来,我国不断探索“技术攻关、产品研发、示范应用、市场推广”全链条设计,积极开展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一批重大专项成果已形成良好的示范扩散效应,成果转化应用新增产值累计超两万亿元。但总体来看,我国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应用在组织机制、牵头主体、场景建设、配套政策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产业化推进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破除制度藩篱,加快将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坚持应用导向,优化体系设计

  重大专项成果转化涉及环节、主体众多,组织实施复杂,不应局限于某个具体环节技术的应用,而是围绕实现重大专项产业化目标,从产业链布局和产业生态完善的角度进行体系化设计。

  第一,构建专项成果产业化组织管理体系。借鉴国外量子计划设立“最终用户跨部门工作组”的做法,在行政、技术两条指挥线基础上,建立专门的产业化组织管理部门,明确产业化责任主体和相关职责。

  第二,形成贯穿于重大专项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化制度安排。在项目设计阶段,充分吸纳战略用户意见,对关键核心技术和上下游配套技术、产业链配套项目、地方配套能力、相关基础设施、基地平台建设、后续资金安排等进行一体化设计。在项目实施阶段,充分考虑技术演进和市场变化等因素,赋予重大专项在经费、计划调整方面的自主权。在项目评估阶段,推行“里程碑”式目标管理,健全“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客观考评机制,强化对产业化前景相关指标的考评。

  用好市场机制,突出企业主体

  重大专项的实施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应进一步强化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切实解决成果转化“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难题。

  第一,加大企业参与或牵头承担重大专项的力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担任重大专项的“出题人”“答题人”与“阅卷人”。建立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重大专项项目形成机制,完善企业科技创新需求的征集渠道,组织一线企业专家从现实需求中凝练出科学和技术问题。在重大专项项目咨询委员会和技术专家组中增加企业代表,明确企业专家的数量和比重。对于企业代表和行政代表在项目设计、实施、调整阶段有重大分歧或争议的事项,建立扩大咨询机制予以解决。

  第二,加强产业链创新链融通布局。探索完善企业以创新联合体形式或作为产业链链长牵头参与重大专项的具体机制。以专项为纽带,支持多企业共同投资组建独立法人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平台,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牵头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完善评价考核、激励机制、知识产权管理、技术交易等产学研用协同机制。

  第三,引导金融资金与社会资本进入重大专项领域。探索专项资金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放大作用,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企业承接应用重大专项成果。

  加快场景建设,培育自主生态

  我国重大专项成果在市场应用推广、技术迭代升级和构建产业生态等方面仍面临较多壁垒,应充分利用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国家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以场景创新牵引培育自主生态。

  第一,打造重大专项成果示范应用场景试点。应以重大专项成果为基础,以国家各类高新区、产业园、示范区等为依托,以构建产业全链条应用生态为目标,打造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型示范应用场景。

  第二,围绕应用场景加快一体化布局。应以场景创新为牵引,加强研发上下游配合与新技术集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关键仪器设备攻关。引导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公共机构、重点行业主导的场景建设,优先使用重大专项成果,实现技术创新、场景应用、自主产业生态的一体化布局。

  第三,促进应用场景开放融合。引导和支持地方政府、领军企业打破体制和区域等分割,推动应用场景的开放融合。紧抓共建“一带一路”机遇,以重大工程、合作园区场景建设为重点,助推重大专项成果在海外的转化应用。

  创新政策工具,夯实保障基础

  针对重大专项成果转化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重大专项成果转化特点,创新政策工具,构建综合配套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

  第一,健全重大专项成果示范应用政策体系。完善市场准入、首台套、政府采购等需求侧政策工具,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加强金融政策供给,探索运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债、创投基金等,支撑重大专项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各创新主体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重大专项成果市场价值。

  第二,强化专项产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激励。研究依托重大专项开展人才培养的政策,推广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为目标的“产业教授”制度。针对牵头或参与重大专项的中央企业,完善考核激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人才保障等相关政策,率先落实重大项目、创新项目中关键核心创新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管理等相关制度,提升对专项成果转化“关键贡献者”的激励力度。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来源:http://digitalpaper.stdaily.com/http_www.kjrb.com/kjrb/html/2024-01/29/content_566411.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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