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拟对外语及计算机成绩不做要求
2018-01-23 广州日报

  1月22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关于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实施方案》(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对外征求意见,拟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其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可分别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根据征求意见稿,方案中的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员,主要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方案中的工程技术人才,是指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主要为取得我省工程技术职称系列水利、机电、电子技术、爆破等21个专业类别相应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取得高级工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取得技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取得高级技师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不作要求。(记者 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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