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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公平是凝聚人才的重要准则。近年来,各地为抢抓高层次人才红利,纷纷推出“一事一议”引才政策,以其灵活高效破解引才用才难题。但随着社会公平意识的提升和人才评价的多元化,这一机制逐渐暴露出透明度不足、标准不一等问题。如何让人才引进从特殊通道走向阳光大道,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才引用体系,成为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一事一议”机制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打破常规、提高效率,在特殊情况下为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它通过个案审批、灵活处理,有效解决了高层次人才在编制、住房等后顾之忧,为地方发展注入了智力动能。尤其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方面,这种机制曾让不少地方实现了弯道超车。但这种灵活性也带来一定的制度性风险。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透明程序,“一事一议”容易演变成“一人一策”,甚至因人设岗,导致公共资源分配失公失衡。另一方面,决策过程封闭、监督机制缺失,容易滋生寻租空间,损害社会公平和政府公信力。
客观而言,“一事一议”机制暴露的问题,表面看是运作不透明、不规范,实则反映了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仍存挑战。首先是人才评价标准单一化、行政化倾向明显,一些地方仍以学历、职称、头衔等硬指标论英雄,忽视人才的实际能力和岗位需求,导致高才低用或名不副实。其次是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有些“一事一议”决策过程仅局限于小圈子,缺乏社会公示、民主监督等环节,难以保证公平公正。
破解“一事一议”弊端,必须抓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才引用体系。一是推动阳光化转型,建立统一的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引才标准、流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制度透明度。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点人才引进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确保程序合规、结果公正。二是建立标准化评价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制定差异化人才评价标准,加快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拓宽评价主体,强化大、小同行协同评价,鼓励用人单位、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参与评审,提升评价公信力和规范性。三是完善全链条监督,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律检查专班,强化“三重一大”人才决策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集体研究、科学论证、民主表决。四是推动法治化建设,将人才引进机制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明确各方权责,规范操作流程,推动人才政策从“一事一议”向“一类一策”“一域一策”阳光转型,减少政策的随意性、盲目性。
人才竞争的本质是制度竞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审视人才引进机制,推动“一事一议”向阳光引才转型。唯有让阳光照进人才引进的每一个环节,才能真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不断激发人才强国战略动力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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