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 》。
该《意见》要求,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要求,畅通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发布职业标准,将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鼓励就业指导教师等申报相应职称,支持就业指导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深造发展。打造一批高水平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轮训和专题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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