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与董事会的区别
2022-08-25 李志民

  一般来讲,理事会主要用于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跨政府政治协商平台等社会团体和群团组织的领导机构组织形式上,而董事会主要用于实体企业的领导机构组织形式上。两者的差别:理事会成员的组成与出资多少无关,主要是以事而成,常常是行业专家和权威人士担当;而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一般是出资人推荐,根据企业出资数额比例占有相应的董事席位,出资额少的股东可能没有董事名额。当然,现代企业组织理论中,允许有独立董事的存在,这主要是一种中立监督作用。

  理事会是为了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设立的组织,经选举或任命构成的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理事会常用于学术学会、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跨部门的研究机构、跨政府的协商平台、国际协作等组织的领导机构形式上。理事会是在法律意义上对一个社会团体或机构负有监管和协调责任的一群人。

  理事会成员是通过选举或任命成为理事,一般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除非根据理事会细则被解职,在法律上理事有权利为理事会工作。理事会设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在非赢利组织中,理事不收任何报酬也不因为在理事会工作而获得任何补贴。非赢利组织的章程规定了理事会在组织中的作用。理事会的细则规定了理事会成员的组成、权利、义务和责任。理事会在法律上有负责为组织制定政策、监督这些政策的执行,并确保组织的活动合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权力机构。对外是公司进行经济活动的全权代表,对内是公司的组织、管理的领导机构。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产生,一般是根据企业出资数额比例占有相应的董事席位,规模较大的企业,可能设立有独立董事席位。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从广义的角度看,董事会制度是信托制度的延伸。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公司制度中的董事、公司经理之类的人员,都是广义的信托人,他们接受股东或者公司的委托,为股东或者公司的利益从事管理经营活动。但是,董事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信托人,公司的财产归公司所有而非董事或董事会所有,公司董事作为公司的财产管理人其职责是积极地利用财产谋取利益,而非像信托关系中受托人那样全权保管或处置受托之财产。

  董事会是由股东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董事组成。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股东大会对董事有撤换和罢免权。董事会的职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审核和批准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确定经营方针;任免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和决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公司的年度预算和决算、股利分配方案和年度工作报告等。

  概括起来讲,董事会是经营实体企业(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学术组织、研究机构等社会团体和国际协作组织的领导机构。(李志民,责任编辑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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