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
2021-07-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序地推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才专委会)会员单位及会员的学术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专委会的课题研究以习近平人才思想为指引,深入研究我国人才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相关决策服务,为会员单位的人才工作服务。

  第三条 人才专委会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重大课题一般由人才专委会牵头组织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及相关专家合作开展,也可由会员单位牵头开展。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由会员单位或个人申报立项后开展,人才专委会每年不定期发布课题指南。

  第四条 课题的申报立项,须遵循下述原则;

  1. 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

  2. 提倡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

  3. 有利于为相关政策提供帮助,有利于促进会员单位及个人的工作和发展。

  第五条 人才专委会课题面向全体会员,所有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均可申请。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人才专委会理事长办公会与学术委员会总体负责课题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指导、审核规划课题指南、课题选题和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及发布。

  第七条 人才专委会秘书处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具体负责课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课题指南、课题选题,修订课题管理办法;受理课题申报;组织开展课题的立项审批;组织课题的开题审议、中期检查,审核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组织课题成果鉴定、宣传推广等。

  第三章  申报、评审、成果发布、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八条 课题申报要求:申报人为本会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并填写课题申报书。

  第九条 课题的评审程序包含:一般审查、学术认定、立项认定和公示。

  一般审查:秘负责对所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二审。

  学术认定:秘书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评议,提出立项意见。

  立项认定:理事长办公会通过后由理事长、学术委员会主任联合签发立项书,并通过邮件告知课题负责人,发送专委会盖章的立项通知书。

  公示:在人才专委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立项名录及课题相关信息。

  第十条申报时间及方式:根据年度课题申报通知的时间执行,可先通过电子邮箱提交课题申报,相关签字、盖章书面材料采取快递方式送达秘书处。

  第十一条课题研究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收入、学会经营收入、会员赞助、企业赞助及政府部门相关课题经费。

  第十二条课题补助及使用:课题经费,可用于资料、差旅等各种与研究相关的支出,依据申报书预算进行管理。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三条 秘书处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课题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开题、日常管理、阶段报告和调研事项管理等。

  组织开题: 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应尽快确定课题的具体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开题报告,经由开题程序后形成实施方案并报秘书处。课题负责人可向秘书处申请推荐开题专家。

  日常管理:秘书处负责对研究过程进行检查和督促。

  阶段报告:课题负责人应按立项时间要求提交中期研究报告。

  第十五条 有下列变更情况之一者,课题组须提交书面请示,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备案。

  1. 变更课题负责人;

  2. 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

  3. 变更成果形式;

  4. 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5. 因故中止课题;

  6. 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变动;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人才专委会撤销其课题。

  1. 违反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者;

  2. 有剽窃行为或弄虚作假者;

  3. 与研究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

  4. 已到结题时间但未结题,且未提出延期申请者;

  5. 获准延期但到期后仍不能完成者;

  6. 借课题研究之名,谋取不当利益者。

  第五章  结题鉴定

  第十七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应组织课题结题鉴定工作。课题结题鉴定一般采取会议或通讯方式,由课题组申请,学术委员会组织,秘书处监督。

  第十八条  结题验收。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向课题组颁发《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专业委员会课题结题证书》。

  第十九条 课题验收后,相关材料须提交秘书处存档备案。包括: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简介,课题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相关工作实践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第六章  成果推广与使用

  第二十条 人才专委会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优秀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以充分发挥其在相关决策和工作实践中的作用。

  1. 推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推荐报刊发表,利用网站和其他相关媒体宣传推广,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实验推广、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学术论坛等。

  2. 课题的研究成果归人才专委会与课题组共同所有。

  3. 在课题成果达到一定数量后,专委会将评选优秀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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